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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屏东中学2011年高中艺术特色班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福州屏东中学 2011-09-15 14:55:02

福州屏东中学是一所年轻,但迅速崛起、发展稳定的学校,以治学严谨、校风过硬,环境优美、办学效益显著为社会所称誉。

  福州屏东中学是一所年轻,但迅速崛起、发展稳定的学校,以治学严谨、校风过硬,环境优美、办学效益显著为社会所称誉。我校连续九届被评为省、市文明学校,先后被评为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青少年道德建设研究实验学校、省实施“全民健身121工程”试点校和市中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2004年4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达标学校”,2006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福建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我校是2007年福州市首批创设高中艺术音乐特色班的学校,并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2008年3月20日与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签订了协作办学的《合作协议书》,确定福州屏东中学为“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生源基地”。并长期聘请他们的理论、声乐、器乐、舞蹈等专家为我校的客座教授,为办好高中艺术音乐特色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刻苦学习,音乐特色班的同学在各方面都开始崭露头角;初见成效。在2007年福州市中小学师生文艺调演中,我校高一音乐特色班的学生与老师共同合作的歌舞《节日欢歌》荣获金奖,由音乐特色班等同学组成的“啦啦操”代表队,获得2008年福州市高中生“激情迎奥运”校园青春操比赛一等奖。同时,学校于2009年“元旦”在福州九日台音乐厅成功举办了福州屏东中学“迎新年”师生经典音乐会暨音乐特色班、特长生汇报演出,2010年校打击乐合奏和彭樊同学的独唱参加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分别荣获“福建省中学组一等奖和二等奖”,校打击乐合奏同获“全国二等奖”的好成绩,2011年我校成功承办了由福州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庆祝2011年元旦——盛世中华”五一广场音乐会,更可喜的是07级和08级艺术班的同学们在参加2010年、2011年艺术类高考专业成绩100%上线(其中最好的名次是全省第11名),展示了屏东的风采。

  一、办学宗旨

  贯彻“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办学理念,为有特长的学生创造条件,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着力于开发学生的音乐艺术潜质,强调课堂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搭建宽口径、厚基础的艺术平台,为国家、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

  二、培养目标

  1、参加福建省普通高中各学科会考,获取普通高中毕业文凭。

  2、发展音乐艺术特长,掌握报考国内艺术类高等院校音乐、舞蹈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高等艺术院校培养、输送优秀人才。

  三、课程设置

  1、音乐专业:音乐基础知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舞蹈等。

  2、文化课:按普通高中课程授课。

  四、招生对象

  1、具有福州市区户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有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特长和有志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优秀毕业生。

  3、自愿参加2011年福州屏东中学招收艺术特色班音乐或舞蹈专业测试和中考。

  五、招生计划

  1、招收专业:音乐(声乐、器乐)、舞蹈。

  2、招生名额: 20名。

  六、报名办法

  1、2011年5月5—6日在福州屏东中学(本部)传达室领取报名表。

  2、20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把填好的报名表和考生学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背后写上姓名)交到学校传达室。

  3、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于校门口张榜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并于上午8:30—下午5:00到学校传达室领取考生准考证。

  八、考试科目

  1、音乐、舞蹈专业

科目
内容
要求
音乐
1、演唱、演奏(时间各不超过三分钟)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2、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3、模唱
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每个音或音程弹三遍)
舞蹈
1、综合素质测试
1、基本功
2、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2、舞蹈(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独立表演一个舞蹈作品(片段)。

  注意事项:(1)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可任选一项。(2)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舞蹈音乐专用光盘或磁带自备。

  2、文化课:参加中考。

  九、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音乐或舞蹈
5月15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办公楼六层会议厅(暂定)

  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上午7:40分到预考室抽取专业考试顺序号。

  (2)考试成绩于2011年5月16-18日公布在校门口和学校门户网。

  十、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评委组成:拟聘省市著名音乐教育专家和教师若干名。

  2、评分标准:

  (1)实行百分制,取平均分。

  (2)分值分配:

  A、音乐专业: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视唱模唱100分。

  B、舞蹈专业:舞蹈综合素质30分、舞蹈作品(片段)70分。

  3、考生实行抽号定顺序,不公开姓名的考试方式。

  十一、录取规则

  1.按照市教育局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1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中考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

  2.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合格(音乐成绩180分、舞蹈成绩6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榕教体[2011]30号文件的的要求,根据招生指标,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名额满为止,最低分录取线不低于288分,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通中学高中招生条件一致。在初中阶段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局主办或联办、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音乐、舞蹈比赛的考生,在招生名额未收满的情况下最低可降至259分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中招办审批。

  3、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其它事项

  1、招生工作整个过程特聘请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中招办、纪检办等相关领导监督、指导。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福州屏东中学门户网“招生专栏”栏目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本方案解释权属福州屏东中学校长室,咨询电话:教务处 87841297。

  网 址:fzpdzx.com “招生专栏”栏目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39号 邮 编:350003

  热烈欢迎具有艺术音乐特长的学生报考我校!

  福州屏东中学

  2011年4月

百科词条:福州屏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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