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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万象丛生 点招推优等升学方式剖析

来源:网站整理 2011-07-05 12:46:32

各地 小升初 升学方式不一。一般来说,越是大城市,方式越多样。比如共建,小城市很少,基本是大城市的 专利 。归纳起来,升学方式大致有这么几种方式:点招、推优、派位、特长、共建、民办校等等。 民办校,今天

  各地“小升初”升学方式不一。一般来说,越是大城市,方式越多样。比如共建,小城市很少,基本是大城市的“专利”。归纳起来,升学方式大致有这么几种方式:点招、推优、派位、特长、共建、民办校等等。

  民办校,今天且不说它。“在商言商”,即使挣钱不是民办校的唯一目的,也是最主要目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诚信办学,怎么招生怎么收费,学校有充分自主权。

  另外几种升学途径不一样。它们涉及的都是公办学校,而公办学校运转资金来自纳税人,这让公众对它们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从合法、公平的角度审视几种升学方式,我们会发现问题不少。

  点招:“代价”有多大?

  点招,是从学校角度而言的。对学生来说,则是自主择校。方式是:重点中学通过某种途径选拔优秀学生。

  和其他几种升学方式相比,这是学生、家长意见最少的方式。这种方式,完全是孩子之间的竞争。“愿赌服输”,面对“实力”不如人,家长、孩子大多选择坦然接受。而通过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孩子,即是人们口中的“牛孩儿”,多数人学习能力确属一流。

  把天赋超群的孩子选出来“因材施教”,从结果看,这种选人方式是有价值的,但代价却也太大了。

  一是法治的代价。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升初”不允许考试。虽然点招考试多是以民办培训机构的名义举行的,但既然考试结果由公办学校“承受”,它才是考试的真正组织者;义务教育法还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做“重点校”、“非重点校”的区分,但现实中可以点招的,只有重点学校。以北京为例,区重点还不行,只有市重点有资格。所以,点招进一步强化了“重点校”、“非重点校”区分。

  二是政府部门的信任危机。明摆着违法的事儿,负有查处职责的有关部门多年“睁一眼闭一眼”,怠于行使职责,让人如何相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最让人揪心的是,和少数被点招的“幸运儿”不同,绝大多数孩子不过是“陪太子读书”。仍以北京为例,每年被市重点中学点招的孩子,约600人上下,而参与其中的孩子,在万人左右。需要说明的是,选拔考试的内容,几乎全部是课外知识,需要上课外班才行。而每个学校又有不同选人标准,有的要求奥数好,有的对英语要求高,还有的要求全面发展各科要均衡。为了多“碰”几个学校,孩子只好都学。这是一些孩子难有快乐童年的根源。

  被点招的孩子,学的这些东西以“敲门砖”的方式发挥了功效。而对于没被点到的孩子来说,用童年时光换来的知识,在他们未来学习中即使能有些作用,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把有特殊天赋的孩子选拔出来,是必要的,但可否改变一下选拔方式?让太多孩子“陪绑”的方式,不能再继续了。

  推优:孩子的命运谁决定?

  每所小学每个班级给出推优名额,得到名额的学生参加推优,相对应的推优中学都是重点中学。

  如果能在这种竞争中胜出,不用上名目繁多的课外班,也有上好中学的机会。因而,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对这种方式都格外看重。

  出台推优政策的目的,一是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一个选择优质学校的机会,二是给优质资源校提供一个获得优质生源的合法渠道。从实践看,这样的目的,已经实现。而且,推优比例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以北京为例,去年,西城区推优比例达到30%,海淀区达到11%以上。

  问题在于,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均衡发展原则,而生源均衡,是保证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优质资源学校每年“掐尖”把优质生源挑走,“均衡”从何谈起?

  比该不该推优争议更大的,是推优的标准问题。在北京,市三好,区、校三好,获奖情况等,都是推优的条件。其中,三好生是最“硬”的一项指标。一位小学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学生成绩不公布分数,只看等级,班上可以参选三好生的孩子可以占到80%。在成绩没有区别的情况下,学生的人缘好坏等就成为孩子投票的重要依据。为了评三好生,“个别学生的生日会已经变成了拉票会,为了拉票,不是客人给‘寿星’送礼,而是‘寿星’给客人送礼。”

  孩子的前途由其他孩子决定,本就让人不踏实。更让人不踏实的是,一些家长也加入其中。一位退休老人告诉笔者,听着女儿“教育”外孙女如何讨好老师,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不是教孩子学坏吗?”

  中央电视台曾播出“聚焦小升初”节目。节目主持人赵普在博客上披露了一些不适宜用镜头记录的内容,其中一个和推优有关:

  镜头三:六年级课堂下课铃响,老师稍许拖堂,一个十一岁的六年级男孩一边用课本摔打桌面,一边用常人难以启齿的脏话自言自语。全班同学都听得见,老师当然也听得真切,但无人制止,因为这是一个在不公平的“推优”中落选的孩子,他和他的家庭尝试了很多办法均无果而终,于是他选择了令人骇然的自暴自弃。据说这个十一岁男孩的眼睛可以无所顾忌地将学校的任何一位老师和同学盯得羞愧难当。我想这种眼神应该叫——仇恨!

  这种情况们当然是个别,但足以让我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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